首頁 國內 時評 黨建 省情 文化 法治 原創(chuàng) 視頻 省委文件 新聞 政務 旅游 生態(tài) 體育 專題 圖片 融媒  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  藏文網
 
站內檢索   
您當前的位置 :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
《青海省包蟲病防治條例》今年9月1日起施行
來源:青海日報
作者:喬欣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8-04 07:43:04
編輯:何繼紅

  青海新聞網·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7月28日,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《青海省包蟲病防治條例》,條例共二十五條,對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包蟲病的預防、控制、救治及其監(jiān)督管理活動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

  條例指出,包蟲病的防治應遵循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的方針,堅持源頭管控、宣傳教育、綜合治理、因人施治的原則,實行政府領導、部門負責、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。

  條例明確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(wèi)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包蟲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,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包蟲病防治知識,引導群眾樹立自我健康管理意識,養(yǎng)成健康飲食習慣和生活方式。廣播、電視、報刊和網絡等媒體應當開展包蟲病防治公益性宣傳,確定每年四月為包蟲病防治宣傳月。

  條例規(guī)定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(wèi)生健康、民政、醫(yī)療保障等部門應當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包蟲病患者及其家庭進行醫(yī)療和生活救助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會同農業(yè)農村、城市管理、衛(wèi)生健康等部門完善犬只管理機制,加強流浪犬管理工作,阻斷包蟲病傳播途徑。對在包蟲病防治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給予表彰和獎勵。

  條例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推薦閱讀
陳剛吳曉軍會見中國移動董事長楊杰一行
吳曉軍:堅守主業(yè) 做強實業(yè) 著力推動高質量發(fā)展
青海:強化管理 確保藥物臨床試驗準確合法合規(guī)
剛察經濟社會發(fā)展:七十載芳華正勁 征程路奮進不止
西寧城區(qū)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數線公布
省退役軍人、其他優(yōu)撫對象優(yōu)待證優(yōu)待目錄第一批
海西州第八屆那達慕大會開幕
海西:全面做好汛期動物疫病防控
24H熱點
吳曉軍在省信訪局調研并接待來訪群眾
【干部作風大家談】迎難而上不斷開拓事業(yè)發(fā)展新天地
致海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賀電
賀信
爭先進位,在現代化新青海建設主戰(zhàn)場展現作為
【干部作風大家談】為民服務破難題 干好干實干出彩
上半年經濟運行觀察:"鐵公機"發(fā)力鳴響經濟復蘇強音
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慶祝大會在共和舉行
側記
【新時代 新征程 新偉業(yè)】在黃河源頭放飛足球夢想
民營經濟發(fā)展系列報道:發(fā)展快馬加鞭 前景一片光明
【高質量發(fā)展調研行】 為大青鹽植入“數字基因”
熱點圖片
龍羊峽,助推鄉(xiāng)村旅游煥發(fā)新活力
龍羊峽,助推鄉(xiāng)村旅...
黃河源頭“姊妹湖”
黃河源頭“姊妹湖”
【野性三江源】快樂的小“鴨”
【野性三江源】快樂...
青海省海南州:喜迎70華誕 璀璨燈光秀扮靚夜空
青海省海南州:喜迎7...
迎“八一” 軍民魚水情更濃
迎“八一” 軍民魚水...
漫步青海湖感受生態(tài)美
漫步青海湖感受生態(tài)美
西寧市城東區(qū):120戶殘疾人家庭享受“私人定制”
西寧市城東區(qū):120戶...
上半年進出口總值25.9億元 青海人不出國門“買全球”
上半年進出口總值25....
關于我們 | 法律顧問 | 廣告服務 | 聯(lián)系方式
青海省互聯(lián)網新聞中心主辦  版權所有:青海新聞網
未經青海新聞網書面特別授權,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,違者依法必究
E-mail:webmaster@qhnews.com 青海新聞網 互聯(lián)網新聞信息許可證:63120170001 青ICP備19000163號 青公網安備 63010302000199號
 
img

《青海省包蟲病防治條例》今年9月1日起施行

青海日報
2023-08-04 07:43
青海門戶 主流媒體
長按識別二維碼查看全文
img
青海門戶 主流媒體
img

《青海省包蟲病防治條例》今年9月1日起施行

青海日報
2023-08-04 07:43
青海門戶 主流媒體
長按識別圖中二維碼或發(fā)送給朋友、保存圖片

《青海省包蟲病防治條例》今年9月1日起施行

  • 2023-08-04 07:43:04
  • 來源:青海日報

  青海新聞網·大美青?蛻舳擞 7月28日,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《青海省包蟲病防治條例》,條例共二十五條,對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包蟲病的預防、控制、救治及其監(jiān)督管理活動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

  條例指出,包蟲病的防治應遵循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的方針,堅持源頭管控、宣傳教育、綜合治理、因人施治的原則,實行政府領導、部門負責、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。

  條例明確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(wèi)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包蟲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,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包蟲病防治知識,引導群眾樹立自我健康管理意識,養(yǎng)成健康飲食習慣和生活方式。廣播、電視、報刊和網絡等媒體應當開展包蟲病防治公益性宣傳,確定每年四月為包蟲病防治宣傳月。

  條例規(guī)定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(wèi)生健康、民政、醫(yī)療保障等部門應當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包蟲病患者及其家庭進行醫(yī)療和生活救助?h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會同農業(yè)農村、城市管理、衛(wèi)生健康等部門完善犬只管理機制,加強流浪犬管理工作,阻斷包蟲病傳播途徑。對在包蟲病防治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給予表彰和獎勵。

  條例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作者 喬欣
編輯:何繼紅
青海新聞網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