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聞網·大美青海客戶端訊(記者 崔永燾 報道)12月23日,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獲悉:為做好社會救助領域“應保盡保”工作,省民政廳下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低收入人口認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該《通知》旨在細化完善低收入人口的認定和救助政策措施,以推進健全覆蓋全面、分層分類、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體系。
《通知》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、家庭財產等概念和范圍進行了詳細規(guī)定,并對家庭收入豁免、供養(yǎng)費用核算等情形進行了明確。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認定方面,要求綜合考慮家庭成員關系、長期共同居住等因素,避免僅依據是否在同一戶口作為判斷標準。在家庭財產認定上,提出了應綜合考量財產的實際價值、是否為日常生活必需和生產資料、能否及時變現等因素,以防止各種形式的“一刀切”問題。
在家庭收入豁免方面,《通知》規(guī)定,對于需要照護家中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員、學齡前兒童等特殊情形的家庭,可按照城市低保標準免除核算1名實際照護人或當事人的非固定就業(yè)收入。在供養(yǎng)費用核算方面,明確了成年無業(yè)的重度殘疾人落實“單人保”時,只核算申請人的收入、財產和本人獲得的供養(yǎng)費用,并將低保邊緣家庭中被評估為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納入“單人保”覆蓋范圍。
為加強動態(tài)管理,《通知》指出,將充分利用“大數據+鐵腳板”的方式,對納入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,自其納入之日起每半年系統自動發(fā)起核對,并安排工作人員按比例進行抽查核查,以精準核定救助對象家庭收入及財產。同時,嚴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享受救助備案機制,切實防范“人情保”“關系保”“政策保”等問題。
《通知》還提出優(yōu)化審核確認程序,積極推行特困、低保、低邊等低收入人口審核確認工作“多合一”,實現“數據一次采集,資源全網共享”,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。